2013年5月21日 星期二

反耶教自白

 
  時至今日,我己寫過不少文章揭示耶教的荒謬,駁斥了不少一般傳教士誤導大眾的說法,又詳述了部份耶教徒如何移動他們的龍門來自圓其說,最近更列舉出大多耶教徒視而不見的荒謬經文。不過我畢竟未經歷過教會生活,其內部的黑暗只能轉借離教朋友的經歷,有機會再作分享。

  一直分享反耶資訊,自是希望未入教的朋友不受誤導,信教以前能夠三思,最好就當然是幫助教徒破除迷信,重拾理性。遺憾的是,多年以來我只曾成助幫助一個本就受不了耶教種種謬論的朋友下定離教的決心,這實在不能說是成功。大多數人就算是糊里糊塗地入了教,後來不再相信,都會盡量避免與其衝突,有些更因不捨教中朋友或教會生活而自欺欺人。

  一般如我勸人離教的人,都會被耶教徒視為魔鬼。不過這也是他們最後的技倆,因為耶教根本無法回應我們的質疑。這種因人廢言的逃避手段我們早已習以為常,不足見怪。無論是網上討論中亂扣反中亂港或五毛帽子,抑或耶教徒將所有異見者打成魔鬼,都是低俗無理的手法。

  耶教徒之所以無法回應他人的質疑,乃因為耶教根本就建基於假設之上。要設法讓人相信一件毫無實證的物事確實存在,自然唯有說得天花亂墜,歪理百出。就如我設法引用《蝙蝠俠》的內容去說服你蝙蝠俠確實存在一樣,陷入循環論證的誤區根本在所難免。而為了建構一個現實不可能存在的全能全善全知的形象,耶教徒亦無可避免要以雙重標準忽視所有現實和認知的衝突,不斷放大有利自己的巧合,例如將祈禱後出現的好事歸緒於上帝,另一方面忽略所有沒有實現的禱告。實際上,無神論者根本沒有責任證明神靈之不存在,需要提出證據的應是認為其存在的一方,否則我們的科學雜誌大概每期都可以有成千上萬的新發現。

  沒有證據,也許仍然不能說其不存在,但也不可能堅信其存在。

  按理說,作為一個不可知論者,就算我反對迷信,亦無理由如此堅信耶教乃謊言。但若果作一番膚淺的推論:有神抑或無神的機率各佔一半,那麼耶教要在各個自稱擁有神蹟和感通的宗教之中脫穎而出,至少還要在這一半的基礎上乘以千份之一,再觀乎耶教種種由異教轉接而來的習俗及傳說,如果今日的人視希臘等神話為荒謬不實的神話故事,我想不出耶教與它們有何分別。當大洪水的故事在當時的宗教中如此普遍、具類似特徵的「救世主」也出現在各個宗教、異教傳來的復活節、加上太陽教的聖誕節,耶教只不過將當代宗教東揍西拼的其中一個宗教而已。如此複製他人的宗教,有可能是真的嗎?

  有些人說耶教如何幫人重獲新生、釋放心靈,其實我從來沒有否認耶教的作用。然而一件物事,虛假就是虛假,不會因為其有利於世人而變得真實,真實的事,亦不會因為其醜惡而變得虛假。我執著的是其真假,而非其善惡好壞。我追求的是真理,不是安逸。

  正正因為這種執著,使得別人不解,我不信耶教也就罷了,別人信與否與我何干?何須冒得罪人之險如此公開激烈地反耶?正如尼采自問:「我們要求的是甚麼?休息抑或幸福?不,除了真理外甚麼也沒有,不管那是惡也罷,可怕的事物也罷。」你如果期望你的靈魂能獲致和平的幸福,你得信奉。如果你是真理的信徒,你得思索。

2013年5月14日 星期二

又有誰喜歡政治呢?


  泛民不肯拉布,卻又反對剪布。梁振英說市民向他反映不解泛民之作為,這是意料中事,容我武斷地設想,一個能夠理解泛民的市民,想必也不屑與你交談。但梁振英偏要畫蛇添足,說自己也不明白。這就只有兩種可能:你要不是扮作與市民同仇敵概,要不就是你的智慧根本不足勝任特首。當然還有第三種可能,就是前面兩者皆是答案。

  泛民的詭異行為,大概也只能有兩種原因,一是泛民認為拉布是義舉正道,卻沒有承擔惡名的勇氣;二是泛民其實不認同拉布,純粹因為建制派要剪布而盲目支持。無論是那一種原因,泛民無非是想保住溫和民主派市民的支持,這塊餅雖說是愈剩愈少,但始終也不能就此放棄,尤其民主黨如今已無退路可言。

  然而我最念念不忘的,還是港人的取態。你可以問問反對拉布的市民,我深信,至少有一半人不知道拉布四人是了甚麼而拉布,九成人不知正反的理據。總之,政府說拉布拖累香港,他們就反對拉布。

  香港人呀!領匯上市當年,反對領匯的鄭經翰變成過街老鼠,如今人人視領匯如惡魔。兩鐵合併當年,已有議員提出可加可減機制只會帶來加價惡夢,想當然耳,政府和建制派指控他們是阻礙社會發展的搗亂份子,今日人人卻埋怨港鐵貪得無厭。到了高鐵一役,反對者又被說成是為反而反,在建制派護航下通過了方案,到最近又發現問題接腫而來。香港人呀!難道你們就沒有汲取過一絲教訓?

  我知道你們討厭政治,但又有誰喜歡政治呢?沒有人喜歡工作,但為了維生我們不得不工作。同理,沒有人喜歡政治,但為了自己的利益,能不能請你關心一下政治?

  這番話,坦白說,實在不願說出口。我素來只以道德為號召,不屑以利誘迫,然而香港如此境況,愛惜自己的羽毛,似乎已成為一種奢侈的選擇。






http://www.vjmedia.com.hk/articles/2013/05/13/38203